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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放2021级新生减免学费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2021-11-11 来源:价格服务(财务处) 阅读次数:

2021级新生:

依据《关于减免涂广玲等45名新生第一学年学费的决定》(院学【2021】13号文件),财务处已完成该项工作,请相关同学们查收。如有其他需要咨询,请联系财务处岳老师(联系方式:88429050)

附件:院学【2021】13号文件

财务处

2021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