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06-04 来源:价格服务(财务处) 阅读次数:
各院系、职能部门:
请将2018-2019学年新增或需要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于6月8日前报校财务处,由财务处统一向省物价局、省教育厅备案,逾期不予办理。对于无变动的收费项目则维持2017-2018学年的标准进行备案。
附件:《武昌首义学院2017-2018学年度收费目录清单》
财务处
2018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