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配合“营改增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,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,国家税务总局决定:2017年12月1日起,上海、北京、湖北、湖南、陕西和深圳等省市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。
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,自2017年12月1日起,在全省开展有奖发票试点。相对于其他省份,我省针对有奖发票将不限地区、不限行业、不限金额、不限个人。
此次有奖发票试点的覆盖面虽然很广,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普票均可参与抽奖。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:
一、红字普通发票;
二、代开的普通发票;
三、票面有“收购”字样的普通发票;
四、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;
五、自开票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发票;
六、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参与二次开奖。
此次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。第一次为即时开奖,中奖奖金分为5元、10元、20元、50元、100元五档。第二次为定期开奖,每个季度一次,奖金分为5万元、10万元两档。
参与开奖步骤:
第一步,请您在消费完后,一定要索取发票;
第二步,参与即时开奖。购买方取得普通发票后,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、支付宝APP进入有奖发票管理系统,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。第一次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电子支付方式(支付宝或微信)即时给付中奖者。
微信端摇奖步骤:关注“湖北国税”微信公众号→功能菜单-发票摇奖→进入发票摇奖页面→点击摇奖页面“扫一扫”,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,然后输入验证码,点击参与摇奖即可→根据中奖提示,选择下一步操作,如提示中奖,点击兑奖即可,稍后1~5分钟左右在微信钱包查看奖金到账情况。
支付宝端摇奖:在支付宝里点击“更多”→点击“发票管家”→选择“发票抽奖”参与即时开奖。上述系统会立刻告知您这张发票是否中奖,奖金也会即时充入您的微信零钱或支付宝余额账户。
第三步,关注定期开奖。第二次为定期开奖,开奖周期为一个季度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进入二次待开奖普通发票库,参与定期开奖:
(一)参与第一次开奖的;
(二)购买方为个人的;
(三)经过系统校验后的;
(四)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。
另外,除国税机关现场公布中奖结果外,购买方还可以通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官网、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APP查询第二次开奖结果。
第二次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家税务局兑奖,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。中奖奖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。第二次开奖兑奖时,中奖者应提供身份证明、有奖发票系统采集的手机号码、中奖发票,供国税机关核对。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的,应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;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,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。
由中奖者签字确认后,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,留存开奖的国税机关备查。
还有以下注意事项:
一、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普通发票不予第二次兑奖;
二、兑奖者应当如实提交有关资料,对其提供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;
三、兑奖者领取第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,应按现行税法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;
四、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,购买方可向国税机关进行投诉举报。
消费者若遇拒绝提供发票可拨打12366进行投诉。以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的发票,发票购买方名称与兑奖者真实姓名不一致的,第二次开奖时中奖的不予兑奖。如若发现单位或者个人为了参与抽奖而有意开具小额发票存在“刷票”行为,该单位或者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而不再参与抽奖兑奖。